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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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雜阿含58經》及南傳中部109

在一個月圓之夜,諸比丘圍繞在佛陀身旁,一起背誦戒律「波羅提木叉」。結束後,一位比丘針對五蘊問了十個問題,成了佛陀對作詳盡解說的當機者。本母就十個問題歸納為五個部份:即諸行(五蘊)一自性,二流轉根本及還滅根本,三還滅,四流轉,五流轉方便及還滅方便。

  1. 諸行自性有五,即色識(個別解釋見雜談40)。
  2. 諸行的還滅根本是善法欲,然此善法欲亦是流轉根本,若是心中對修行的成果未來仍有任何存想的話。故此欲稱之為流轉還滅根本。
  3. 諸行有還滅,乃是因為欲貪取斷滅故。欲貪取既非諸行亦非異於諸行。若說欲貪取即是五蘊,那阿羅漢豈不是仍有欲貪?若說欲貪取不是五蘊,那便是無為法,無為法是常,故不可滅。所以說欲貪取是五蘊的一部份,只要這一部份斷滅畢竟不行,五蘊便還滅了。(本母這種推論方式在邏輯上很有問題)
  4. 諸行有流轉,一則有未來的因素,二則有不同品類,三則有現在因素。造色之現在因是各種元素(四大種)之現在因皆為觸;識之現在因為名色。
  5. 流轉方便有兩種,一為薩迦耶見所依,於諸行中發生愛味及我慢。二為無明愛品。為什麼叫流轉方便?我想了一下,因為這是我們為自己施設的;譬如,藝術家想要留下傳世的代表作政治人物想要有歷史定位,乃至每個人都想要被尊重等等,都是我們為自己施設的流轉方便。還滅方便則是佛陀幫我們想好的修行對治方法。


本經最後,有一個比丘心裡又想到這個問題:若無我者,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佛陀回答的方式再次說明了他的道理不是形上學的理論,而是解脫貪欲取縛的手段(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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