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雜談137談梵文文法(聲明)之蘇漫多聲。
蘇漫多聲即名詞變化。梵語名詞有八種語格(case),每一語格又分單數、雙數及多數,所以《慈恩傳》卷三云:「蘇漫多聲二十四囀者,謂言總有八囀,於八囀中,一一各三,謂說一說二說多,故開為二十四。」但這樣還沒完,名詞還有陽性、陰性及中性(gender)之分。
梵語名詞八種語格為:主格(詮諸法體)、受格(詮所作業)、with具格(詮作具及能作者;how
it was
done)、for為格(詮所為事;dative?)、from從格(詮所因事)、屬格(詮所屬事)、in於格(詮所依事)、呼格(詮呼召事)。
以上有些語格的名稱前加上一個英文介詞,其語格的意思相當於該名詞前面加上那個介詞;譬如,gajena
gacchāmi (I go with the
elephant.), gajena
即是
with具格。vane
labhe phalāni (I obtain fruits in
the forest.) vane
即是
in於格。
至於名詞變化,《慈恩傳》舉「丈夫」一詞為例,梵語字根稱「布路沙」(巴利文
purisa),主格單數為布路殺,雙數布路筲,多數布路沙(去聲)。其他七格也一樣有三種變化。
以上依《慈恩傳》卷三所談。至於名詞三性,《慈恩傳》就沒有多談了。名詞的性別沒有什麼規則,德語便是這樣,所以記一個名詞得同時把它的詞性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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