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有無自性,為何能引起如此爭議?呂澂說:「此中差別,在小乘多數避開自己,使一切歸之於法,而謂除法以外,自己無主;大乘則攝一切法歸於自心。」為什麼這麼說呢?
閱讀漢譯佛經,經常弄不清「法」的意思,這是因為「法」在中文有太多意義。這裡的「法」則是法界的「法」,英譯為
mental
data。若把一個人比作一部電腦,那麼所有可以供給心識或人腦用來儲存及處理的「資料」便是人類的「法」。《阿毗曇心論》云:「一切法不能自生,所以者何?諸行性劣無勢力故。」就好像生病的人沒有力氣自己站起來,必須依賴各種因緣才有生起的可能。這樣解釋,人就跟電腦沒有什麼兩樣,要依靠各種其他力量介入才能運作;譬如,電力、人的開機及輸入資料等等,而且與佛陀認為人有自由意志並且應對自己行為負責的思想相違。佛陀的思想到了部派佛教時期也開始有了扭曲。
今年(2014)自殺過世的美國影星羅賓·威廉斯(Robin
Williams)曾主演過一部電影《變人》,劇情為一個機器人漸漸變成一個有情感智慧的人的經過。可見這樣的問題討論了幾千年也無定論。諸法有無自性的爭執與有我無我的問題一般(詳雜談71)。一個受環境左右、隨波逐流,而且不能為自己行為負責者,不過是個沒有心的機器人;而願意自己努力向善,剛毅行動的,才有機會得到彼岸。正如《變人》的結局,成為真正的人的機器人雖然能夠一直活下去,但他還是選擇了與他心愛的人一起死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