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猶如煙。
煙遮人眼,令心黯昧,於是情人眼裡便出西施,自己的孩子最是寶貝。愛欲為貪之源,然愛己方有能力愛他。愛能生恨,故愛亦是瞋之先導;因愛轉癡,衣帶漸寬終不悔,愛他乃可甚於愛己。《瑜伽師地論》說,「煙名為愛。何以故?如世間煙,是火前相,能損眼根,便為擾亂,令不安住;愛亦如是,是貪瞋癡火之前相,能損慧眼,亂心相續。」愛亦是二種根本煩惱之一,是造成生死流轉不絕的主因(另一種是見我慢,詳雜談47)。
愛欲卻在修道的過程有一定的必要。《雜阿含561經》中,阿難即開示以欲止欲之法。得不到的總是最好,人心如是。是故讓癡戀之人清楚所戀的為人粗劣,也許尚難斷念;若讓他真正與之相戀,癡心便能止息;如張愛玲蚊血黏飯之譬。
善法欲,為信修趣證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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