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解釋了四禪八定之後,阿難問道:如果我這麼修習:「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若本有者,我盡當捨,便能完全解脫嗎?」佛陀回道,這要看情形,「或有得者,或有不得。」
雜談31曾經提過《心經》的原型《雜阿含64經》。當時佛陀吟了一偈云:
「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脫此,則斷下分結。」
佛陀解釋,這是藉由觀察五蘊非我,而於欲界欲得以遠離,永斷苦苦。當時就有比丘問及,斷了五下分結後,如何滅盡煩惱。佛陀的解釋和此回不同(詳雜談31),這大概是<三摩呬多地>所云無漏方便和有漏方便之別。
阿難的問題,本母對此解釋說,因為生老病死,所以我有苦,生老病死苦即是我;由是因緣,決定我未來不有,我的苦也不會有。以前造作的故業和現法造作的新業,一切所有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所顧戀,這樣是不是就能完全解脫?
這一次則是無漏方便,即「先說三摩地,後說解脫
。」佛陀說,若是於捨未能解脫,便會停留在非想非非想處,因為此處是最殊勝的執取(有中第一)。這樣的話不能算是完全解脫。本門謂之二染,即欲雜染和後有雜染,對治二染而修習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漸次皆能入第一有定。因為諸聖者及非聖凡夫都可以達致,所以叫作共解脫。但共解脫者於後有雜染不算完全解脫,因為對上捨有所愛味,仍是薩迦耶所及之處,要連這個也不執取才算是聖解脫。
以上建立習定進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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