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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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本母四念住嗢柁南攝頌最後云:
邪師。住雪山
勤勉。繫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為後
這裡面的「邪師。住雪山。勤勉。繫屬淨。漸次。戒圓滿」,都可以在《雜阿含經》找到相對的經文,只有穗及成就二者闕經;「穗」之本母原文為: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中阿含98經》中,佛陀講解身念住時說到,人的身體就像袋子裡的各種穀物,人的皮就是袋子;眼睛好的人可以分辨各種穀物,也可以知道人的身體包含了種種不淨。接著又說,一隻被支解的牛被放在四大路中,人的身體也和這隻被支解的牛一樣,只有地、水、火、風四界。又南傳 SN47.50 中,佛陀說,有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四念住修習多修習,便能明暸這三漏。本母似乎將觀察牛的四界改為觀察皮、肉、血,再套到三界及三漏上。
本母「成就」一段則說明在何種情況下不能修四種念住,一有貪等纏現前,二於此纏不見過。南傳 SN47.47 中,佛陀說,「捨斷身惡行後,你要修習身善行;捨斷語惡行後,你要修語善行;捨斷意惡行後,你要修意善行」。在這些已做到了後,可以修習四念住。
已佚失的《雜阿含經》卷25中,應該會有上述類似內容的經文。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210
比丘成就七種品德才值得被尊重,最後一種為知人之勝劣;其中佛陀提到能夠自利且利他的人勝過只為自己利益修行的人。雜談78討論佛教思想與功德主義(Utilitarianism)的微細差別便在於佛教仍存有利他之心,實際上功德主義的出發點也是這樣的,只是它認為若是每個人能夠自求多福反而能謀得全體社會的最大幸福。《雜阿含619經》中佛陀更明白表示這樣的觀點。此經中,佛陀舉了雜耍表演者為例,表演者要各自注意自身的安全,就像修習四念住一樣,必須保持平衡,這樣自然能護得其他的表演者周全。本母進一步舉例說,外道師父叫弟子去有錢人家褒贊自己的功德;師父自己也這麼做,向他人宣說自己教出來的弟子有多行,這樣就能受到很多供養。這樣的行為叫作「專自利」,談不上自護,也不是在護弟子;在可知的未來,一定會發生問題,不但自惱,亦會惱他。所以佛陀說:「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這是因為修四念住可以斷諸煩惱,名為自護;斷諸煩惱便無瞋害心,是為護他。
佛陀心中所謂的利他行,不過是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想讓他人高興的心及想讓他人不要難過的心(哀愍義),而不是心中以為怎樣做對他人比較好,進而違背他人的心意。人民主動反核一直沒有停過,但卻沒聽過人民請願興建核電廠的。政府建核電廠說是為了經濟發展,也是為了人民著想,即使人民反對還是要堅持守護人民。本母說,當知一切哀愍與惱他相違。對於政府和人間菩薩們,我是沒那個德行去轉化,但希望我及看到今談的人,在對待我們關心的人時,可以做到這點。善哉!
209
雜阿含615經》中,佛陀教了阿難一個另類的修習四念住的技巧,我想是後來許多所謂即刻成佛修行法門的源頭。佛陀說,當修習四念住時,有時會有身中惛忱、心中下劣的情形,致使無法安住循身等觀,心便弛散。若警覺到此等隨煩惱生起,便可內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讓自己發生歡喜,於所緣境令心得定。佛陀對於淨妙境相是什麼,並未多作說明,但一般都舉佛的尊容為例;譬如,本母釋文便以「佛等功德行緣」為例。也許後來的禪師覺得這樣不給力,便想了一些有的沒的,先讓自己擺脫那些隨煩惱再說;原本只是暫時性的,到後來便喧賓奪主了。
南傳的SN 47.10中,佛陀說,這種方法叫作 directed meditation, 但本母並未有特別的名詞解釋,相當的說法是「祈願於外」。等到心已內聚,不由祈願,不用把心放在外頭的淨妙境相便可安住四念處,這種方法叫作 undirected meditation.
《雜阿含615經》若與《雜阿含616經》一起看,便更清楚,不會被任意作擴大解釋。佛陀說,要取自心相,就好像廚子要懂得主人的味口,修四念住的人也要明瞭內奢摩他所攝受心是如何被惱亂的,如何能不為惱亂。否則,等到從外淨妙境相攝心內聚,仍會重蹈覆轍,為隨煩惱數數擾亂,不得靜定。在這個譬喻裡,廚子即瑜伽師,主人有如內奢摩他所攝受心,要用的菜色及調味喻執取的相,而主人給的獎賞則是內心的定。
要知道修習四念住,必須先有一定的慧學基礎,毗缽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行。
208
中文字體有正體字與殘體字之別,但如果台灣被統一,殘體字便有完全取代正體字的可能。這就好像大乘佛教之於原始佛教,雖知道二者教義明顯有別,且大乘經典並非出自佛說,但現實就是大乘的入世法門較受歡迎。
佛陀的教說,不外乎法說義說。略集詮法詮義的要偈,即名為法句義句。與法句相對的義句,見於法藏部的四分律--三九,五四。這與中國舊譯的《義足經》相合。在其他的學派中,稱為義品。法義的要集,法句義句,釋尊住世的時代,已經存在,實是最古的成文佛典。
《義足經》或其他學派中的義品是與《法句經》相對的;如果《法句經》是佛陀的「法說」,那《義足經》或其他學派中的「義品」則是佛陀的「義說」。
用來幫助瞭解佛陀教說的「義說」本身就有助於釐清在《法句經》中的不了義。更可貴的是,南傳佛教巴利文三藏中,還有專為解釋義品的大義釋一書,對於義品從其順序隨字而說明解釋。但是義品其實只有一個主題:不繫著。我們可以猜想它的目的也許有兩個:一則要後世的佛弟子們不要為佛的言教有所爭執論辯;再則因為時空背景不同,有些法句是必須調整的。譬如,《法句經》第95偈中提到 Indra's pillar,若非經過考據,是不會有人瞭解它背後的含意的,而古漢譯的《法句經》譯者,為了省去解釋的麻煩,或根本不知其含意,便未將原文譯出。
雖然相對於法說的義說要佛弟子們不應繫著,但在證得四果之前,我想還是應有程度上的分別:也許可以不在乎內地與中國之別,畢竟那不過是個稱呼習慣;然而,不能不在乎殘體與正體之別,因為殘體字與台灣並無關聯,台灣從有歷史以來就沒用過殘體字。
義品:http://www.accesstoinsight.org/lib/authors/thanissaro/atthakavagg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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